編語:
為深入學習貫徹修訂后的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,經黨中央同意,,自2024年4月至7月,在全黨開展黨紀學習教育,。在全黨開展黨紀學習教育,,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、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(fā)展的重要舉措,。為推動黨紀學習教育走深走實,、營造良好輿論氛圍,北京佑安醫(yī)院公眾號開設“黨紀學習教育”專題,,學條例,、守黨紀,展現(xiàn)黨紀學習教育的進展成效,。
違紀黨員有哪些情形的,,可以免予黨紀處分?
問:有哪些情形的,,可以免予黨紀處分,?
答:對于黨員違犯黨紀應當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,但是具有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十七條規(guī)定的情形之一或者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分則中另有規(guī)定的,,可以給予批評教育,、責令檢查、誡勉或者組織處理,,免予黨紀處分,。對違紀黨員免予處分,應當作出書面結論,。
黨員有作風紀律方面的苗頭性,、傾向性問題或者違犯黨紀情節(jié)輕微的,可以給予談話提醒,、批評教育,、責令檢查等,或者予以誡勉,,不予黨紀處分,。
黨員行為雖然造成損失或者后果,,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過失,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,,不追究黨紀責任,。
(內容來源: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【2023年修訂,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】)